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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Bless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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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I have a soul mate? Maybe I do, I wish so, I need more.
生活像是一座坟墓,我们唯一的自由是选择踏入的方式,连时间都不能让你确定。
然后呢,是纪念。其实纪不纪念都是一样的,都是形式问题,对于最重要的死者,他们根本不会知道棺材外面的人们到底在干什么。很多事情是很别扭的。就像现在的我,坐在电脑面前,一心想去复习功课,可是屁股就是离不开。
Ps: 期末考试一定要让我过啊!磕头烧香……
今天又无所事事了一整天,真的是无所事事了,把用了几乎两年的头像换了好几遍也不罢休,看来我真的是越来越无聊了。
对了,忘记说了,我于2008年5月17日把头发剪了。
最近刚刚发现一个卖碟的好地方,或者说老板很好,盘也好,也不黑,老板人很不错,而且和我是校友缘份啊,缘分啊。应了疯狗妹妹的一句话或者其他什么人的,实验出来的孩子都是好样的。
很久没有更新博客了,对,很久了,好像我已经不再把博客作为我唯一的精神寄托了,也许有很多的原因,总之最竟变得不喜欢浏览网页了。曾几何时,我开始不再登陆音乐海岸。曾几何时,我已经不再买轻音乐。曾几何时,我已经不再胡思乱想。我也不太清楚我现在的生活轨迹是对是错,我一直坚信船到桥头自然直,正如那首歌所唱的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the future is not ours to see...也许生活的轨迹并没有太多的错与对,未来是什么样子到时候自然会知道。我开始怀念很多东西,想念很多人。我承认我喜欢用有很多东西,而且害怕会失去他们。
昨天下了很舒服的雨,我把窗户打开,让外面的风进来,我躺在床上无意中打开了一张Tamas Wells的专辑,也许是巧合,但是不得不说他的歌和那种天气很配。我就这样闭上眼睛享受着这些,希望这样的搭配永远保持下去,我突然觉得心里很静,很舒服。
前天也下雨了,很大很可怕的雨,巧合我可以和某个人一起赏雨,不得不说的是那些闪电实在是太美了,感觉天要裂开了,同时又带着这么多的暖色调。只是当时蚊子太多。
21号那天,我们拿着爷爷给的两张票去听韩国国乐音乐会,托爷爷的福,真的很感谢爷爷。演出真的很精彩,唯一觉得遗憾的是我这只土鳖没能看懂,听着台下一会爆出的热烈的掌声我都觉得不知所云,他们应该都是韩国人吧。不过真的很精彩,可以见得当时韩国的宫廷生活也是很奢华的,让我想起了大长今。
本来想奉上照片,可惜照片被我这两只笨拙的手不小心都删掉了,我只能挥泪骂自己没用了。
此刻我正在学校的机房里无所事事,刚刚看到Matatah先生的日志,感触颇多,他生活得很充实,很久没有看他的日志了,也很久没有看任何人的日志了,也很久没有写什么日志了,最近又究竟都在干些什么?整天无所事事而已。
有些事情真得不好玩。我决定放弃,或者顺其自然。
从今天起我需要为自己的美好生活而奋斗了,我的美好生活~~
曾经每天只是自娱自乐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周旋的生活,我现在要大踏步的向你们走来,或者是回来。
现在感觉我的脑袋就像是空了一样,什么也没有了。
我们都是井底之蛙,根本没有什么好骄傲的。也许一些人的井口比另一些人的大些。不要只是因为自己看到了自己头上的一小片天空而沾沾自喜,那样很可笑,因为我们都是井底之蛙,我们更没有权利去嘲笑别的蛙。我们能期待的,就是早点跳出井口,成为另一只井底之蛙,只是井口大些了而已。
最近天气特别好,打开门就可以闻到春天的味道,非常好闻,这比任何一款香水都更能把人带到一个奇妙的境界里,奢侈品。这总能让我回想起当年高四的这个时候,每天放学,和同桌走出教学楼,扑面而来的春天的气息,那是一种没法形容的幸福感,一辈子也忘不掉,现在我很怀念那个时候,因为就算我现在在放学的时间走到那个教学楼前,心情变了,境况变了,那种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一生中真正从心底觉得美好的事情并不多,this one I'll treaure in my mind forever.
English again. You may think I'm a stupid pretender, I don't care, cause I just wanna improve my poor English. I love Chinese better than English. I mean it!
Well, I've been out of dairis for days, I feel I'm kind of miss it now, so here I am. Actually, I often write it on my notebook.
I'm not in a lonely apartment I think, or kind of, sometimes. I got companies, I'm sure of that, and I love my companies, definitely.
Some people often says they're lonely, something whatever, and they usually says maybe they'll be lonely forever. Well, in my personal idea, I think they're just obstinate, they deny everything they thought was oppsite way from their mind, they pride of themselves, they thought they are terrific, they are charming, they are great, big, mighty!!!
Nowadays, I found I hate myself for being like what I'm now. I hate everything that I own, I behave, I express, well I hate now. I long to be a plant, well if possible, or the next life. I bet nobody knows me, cause I've been the recorde of being patient, I will never negate other person's idear, especially my friends, when my friends say something, I seldom interrupt them, and I just listen and agree with them. But they don't know mine,and I seldom told them, or I seldom told them my real thinking, because I'm shy, I'm really shy.
I want to give my thanks to this blog, because it has been listening to my whine for years, I appreciate that, and I'm happy. And I love my friends.
Ps: I hate dread lock!!!!!!! I hate it. I hate it. I hate it. Hate it. Hate it. Hate!!!!!!!!!!!!! I even don't know how to express myself for hating that!!!! Oh my god, damn it, I hate it!
Another PS: I found Japanese post rock is terrific. They are excellent, to be honest.
它今天走了很久很久,久到眩晕,胃疼,脚软。其实是因为中午没有吃饭。于是它忍着,一直忍着回到了家。而它发现它并没有带钥匙,于是夹着尾巴失落的在家的附近溜达,随便找了点食物吃,填饱了肚子。走出铁门,看见便道上的盲道,于是它走了上去,闭上眼睛,用脚去感受脚下的路,幻想着自己是个盲人,而它发现,盲道并不好走,它总会走偏,而盲道也因为路的关系方向总是不停的在发生变化,它有时不得不睁开眼睛看看脚底下的路,它突然明白原来这样走路心里是这样的没底,它不得不靠睁开眼睛来确定自己的脚还在盲道上。走到了路的尽头,它看到一只狗,于是它津津有味的看着狗拉屎,看完它继续往前走。它沿着镶满镜子的建筑物的前面走,从镜子里面看着自己的身影,看着自己的身体在一块一块的镜子里面飘过,觉得很神奇。它继续向前走。它远远的看到一个人,于是它盯着那个人的眼睛,一直盯着,直到那个人用警惕的眼神看着它,它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把脸扭向了一边。然后它又看到一条更长的盲道,于是它睁大了眼睛沿着忙道向前走,这条盲道通向很远很远,在很远处两条平行线仿佛有了交点。
My English Dairy 1st
Teacher says, keeping writing English dairis can improve your English to a higher level. As far as I know, the beginning is the hardest part, so there must be plenty of mistakes in the sentences, and I'm not quite sure whether the spell is correct. So in order to make a difference on my poor English, I plan to keep on writing.
Today, our teacher wanted us to write our most frightening things. I wrote, What frighten me most is I may die by accident and left lots of things undone, then teacher read it, everybody laughed, I did't know why. What's more, especially in my dormitory, my room-mate often can't help laughing when I'm saying something. I wondered, am I the one who can bring others joyful? If that's true,that sounds not bad.But if not so, Oh my god, that's horrible...Well, I'm pretty sure that's impossible, the 2nd circumstance doesn't belong to me.
Well, whatever, I don't care. I just know this moment is a new beginning for me right here and right now.
我发现。
两个人在一起,别人最探究的,是
你们两个有没有上床,或者是你们的性生活和不和谐。
不要看我,不要把以上的话联系到我的身上,我只是随便想想随便说说。看完了就忘记这件事吧。
最近一直在上课,学习果然可以让人的见识得到增长。而随之我对物质上的欲望又开始膨胀。那天我做了个测试,说我是小资。而我现在,只渴望经济独立。
性别,年龄,学历,这三件事正全都用恶狠狠地鄙视的眼神看着我。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朝着我的目标同样恶狠狠的往上爬。上帝以及老天爷保佑我,在这条恶狠狠的路上让它尽可能地平坦吧。
永远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词?如果我相信永远,那么它不属于任何人,对永远的这种感觉,总是和某一个人相连,和某件事相连!
我现在在思考----感受痛苦的智慧和计较得失的智慧。这是怎么个东西?我觉得这挺重要,感受痛苦是必要的,计较得失。。。太计较了,就不好玩了不是么。重要的是付出,而不是得到,付出的多了,就会更用心的去感受,得到的多了,麻木了,就觉得理所当然了。
人们走在街上,穿着各种衣服,有各种各样的身份,安然生活在角色扮演的世界里。摇滚少年们在意的就是这么一种身分标识,而并不是衣服好不好看,是不是和他本人——大家要的是“范儿”而已。“范儿”对他们而言,胜过实际想法,实际行动,也许有“范儿”,才是摇滚对他们的真正意义。下面是欧美摇滚先进国家这几年占主流的时钟摇滚少年范儿,咱们的摇滚少年多少可以批判的学习一下。。。
一种范儿到底是否能够流行的起来,还是要看它所依附的音乐。!
一、Punk
Punk范儿经久不衰,三四十年过去,虽然有起有落,但一直连绵不绝,到了今天还是能称得上摇滚少年的第一大范儿。在中国也可以说是仅次于Lo-Fi的格瓦拉和科本头像T-shirt得最常见的摇滚范儿。究其缘由,一是因为Punk乐的低龄化倾向最明显,一直为摇滚少年们深爱,没有什么特别的低潮期;二是Punk范儿曾一度跻身主流,它的叛逆风格给主流服装设计带来不少灵感。所以说,人人都能Punk的起来——如果我是个穷小子,我把自己在路边卖的五块钱T-shirt用到划烂,别上别针,再在上面写上“Fuck the world”之类的话,那我就有了Punk范儿;如果我家财万贯,我每年夏天都到欧洲旅游,看看大城市,去趟春夏时装展,那我就买Vivienne Westwood设计的上万块的衣服(Vivienne Westwood被誉为"Punk教母",她是第一位把Punk,街头,色情元素融入时装设计的大师级人物)。尚能进国际品牌时装展,下能混杂在路边老奶奶支的摊子里,这就是Punk的生命力。
Punk服饰元素:
1.Punk三原色:红白黑;
2.紧紧地小衣服;
3.别针、拉链、铁钉、破破烂烂的渔网、Underground鞋(英国的Punk牌子,香港广州有卖,网上应该也有),一个都不能少。
4.豹纹、格子、斑马纹、不收边;
5.英国国旗、字母A(Anarchy)、各种搞怪徽章;
6.DIY。
Punk们除了衣服要穿出一种“老子就这么着,爱咋咋地”的叛逆感,在打扮上也要尽可能张扬个性。男孩们有黄色或者蓝色或者七彩虹色的鸡冠头,女孩们则画烟熏妆。有了这些统一的元素,每人又可以从自身特点出发,搞点有特色的小玩意儿。比如纹身穿孔,唇环舌钉,大铁链狗项圈等等,随你喜欢。而且,punk是一种精神,要浑身散发出那种精神才能算是真正的punk,否则就是伪punk。不过玩punk这块的比较危险,小青年们那种自毁精神实在不可恭维。不过还是自身的安全及健康最重要,伪的就伪的吧。
二、The Nu Raver
九十年代的Grunge范儿(法兰绒衬衫、脏头发、牛仔裤)到了今天烟消云散,说到底是因为Grunge早已经过气了(只能等时尚届的又一次复古)。所谓城头变换大王旗,2006年开始,英国又变出了Nu Rave,注意,Nu Rave不是Nu Wave(新浪潮),也不是Rave(锐舞),Nu Rave是个新东西。其实我们已经听过足够多这种类型的元素的,偏舞曲的流行小调。跟美国所谓的Dance-Punk其实差不多。这种音乐在少年们欢天喜地的聚会中必不可少。Nu Rave乐队现场到处青春洋溢,鸯歌燕舞、粉舞、荧光棒、多彩的灯光,给人以“迷幻的卡瓦伊”之感。台下的歌迷们花枝招展,尽量鲜艳,夺人眼目的色彩搭配,聪明伶俐的混搭设计,好像他们都是刚刚从中学生时尚杂志里面走出来一样。虽然很多媒体都对这种音乐的前景抱悲观态度。
Grunge的领军人物 Kurt Cobain
三、Indie Boho
毋庸置疑,现在是独立音乐大行其道的时代,但你怎么能明显的看出某个人是不是Indie Boho(独立波西米娅青年)呢?这不容易。你不能说小资都是Indie Boho,因为喜欢“两只蝴蝶”和“香水有毒”的所谓小资还是不少。Indie Boho的扮相无可无不可,很多Indie Boho不是你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甚至我们看有些Indie乐队的照片,也觉得是一帮港进城的傻老杆子。Indie男孩往往是瘦而不干,害羞,一头恰到好处的长发(千万不能整齐,但也千万不要弄得脏兮兮。这是Indie的一个度,把握好了就有一种淡淡的颓废感)——切忌每天早晨打着哩水什么的把头发定型,最好连头发都不梳,否则你会被你随性的同道看成是呆板的白痴——这和Emo正好相反。略瘦得紧巴巴的外套算是他们的标志之一。若是衬衫则又有点不同,Indie Boho的衬衫是最能显出他们潇洒气质的,以宽大为主,上有条纹。贴身衣物则多是一件圆领T-shirt,上面又有一些或古怪或优雅的图案。脚下则是复古的匡威运动鞋。这么大搬出来,加上你本身就有的一幅忧郁小白脸,那恭喜你,你就是正宗的Indie Boho了。与男孩相比,Indie女孩的扮相基本差不多,但女孩的Indie扮相往往更有味儿。
Indie范儿的扮相可以随心所欲,没有固定的或者特定的格式,兼容并包,讲究的是一种随性。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个风险——Indie Boho不容易扮得很正。所以Indie Boho重要的也许不是打扮,而是气质。如果您天生猥琐相,或者练就了浑身好肌肉,玩Indie Boho范儿恐怕就勉为其难了。这是一个温和如夏夜晚风般的Style,也或许是最有艺术气质的范儿。文盲壮汉铲铲队员暴力爱好者们还是谨慎选择为好。
四、The Scranner
Scranner虽然名字看上去怪里怪气的,实际是大家最常见的范儿(它还有一个含意类似的但更著名的说法——"Chav",那几乎是粗俗的代名词),现在北京街头也处处皆是。大概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英国利兹西北部的中学里最先产生了第一批Scranner。他们大概都是十六七岁,穿的都是运动装的主流品牌,比如Adidas,Nike,Rockport和Kappa等等。象征性的活动就是逃学、酗酒、磕药、偷东西、兜风、破坏公物、在街上敲点钱花;一般性的行为就是随地吐痰、丢烟头、吐口香糖、没事瞎晃悠、扎堆儿唬人。男孩一般留板寸或者光头、戴棒球帽;戴大金链子(一般是假的);穿便宜的宽大尼龙运动服,一般比较喜爱时尚品牌Burberry,特别是Burberry那种老气横秋的格纹帽(Burberry为此也倒了大霉,这个原本风光无限的皇家御用牌子至少应该是中产阶级品位的品牌,自从被Scranner盯上之后变得臭名昭著。据说伦敦很多公共场所比如街角酒馆,大门上都清楚写明穿着运动套装和Burberry者,不得入内。。)
五、Wannabe Wag
Wannabe Wag是有钱人家的小姐玩得范儿,但她们说白了就是喜欢追求贵族气质,附庸风雅却没有什么脑子的小屁孩儿。他们老爹的钱给了她们傲视万物的气质,punk?太低极了,太脏了,Indie?太普通了,太不引人注目了,我大小姐要买衣服就不卖最好的,要买最贵的,我要像上流社会的淑女一样,一幅都是专门定做的,不仅是潮流的最前线,还要开风气之先。我就是白雪公主,时尚女王。我结交的都是有教养的孩子,我喜欢歌剧。。。。
下期将介绍6~10。包括Goth,Emo,Hardcore,Skinhead,Metle.敬请关注。
ps: 相关资料摘自《我爱摇滚乐》非常感谢爱摇杂志。
昨天的却做了些事。
昨天的情绪很差。昨天没怎么说话。昨天没怎么吃东西。昨天手机欠费了。昨天没有洗澡。
其实昨天什么都没做。浪费了。
我发现天的东西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比如昨天由于没吃东西,晚上天旋地转的时候我不得不冲了一杯果珍,喝完后非常惬意,一股幸福感涌了上来。不过没多久就来了严重的腹泻和胃痛。这才叫生活!!
最近作梦经常梦见滑板和mon tres,tres cher。
我发现人类的确离不开手机,没有了手机,人类的生活多了很多不确定性。
我不太清楚我的心理是不是完全的健康,我也不太确定和我一起的人是否都舒服,天哪这太可怕了。不管是上帝老天爷或者一切有能力的神仙们保佑我一切一切都顺利吧。
那天看到了某个人的qq签名,会像以前发生的事说过的话,得出一个结论:江湖的险恶,危险无处不在,原来人们不时可以谁都相信的,我要珍惜我现在的生活,珍惜我现在的生活,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个人,珍惜我的那个纯洁或者纯洁的圈子。希望我能发现更多的纯洁的东西。
对了,不能忘记对那个虚伪的人说声f**k you!
很冷漠,这是我现在的感受。什么都冷漠。
昨天,我想一个老大妈问路,我很客气地说不好意思请问人人乐怎么走,那个人隔了很久才用眼睛斜了我一眼,很警觉地说“什么!”
妈妈曾经不止一次的说我是寄生虫,说我你有本事自己挣钱别让我们管。
今天爸爸抽烟,所以,屋子里的空气很差,我咳嗽的死去活来,而他就像这个屋子里的我根本不存在一样,纹丝不动地继续玩psp。
有时候这个家里的空气很奇怪。跑题了。。。
每次看见要写标题我就头疼。
已经很久没写过什么东西了,估计是对生活的感悟少了,要不就是其他的。其实有时候脑袋里也有很多东西蹦出来,我总是想,等我碰到电脑就把它们写出来,然而每当我碰到电脑就把它们忘了。
其实最近对生活的感悟确实少了。
以前听语文老师说过,原话忘记了,意思大概是这样,人一般在生活很幸福的情况下是没有什么感悟的,往往是人们在很痛苦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很多出彩的东西。I can't agree more.
这两天在家,一个是养病,为了过些天狠狠地玩,一个是……我还没想好。
这两天在听Katie Melua的歌。我真得很喜欢她的嗓子,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喜欢如此之强烈(病句)。第一次听她的歌是无意间在电脑里发现的,叫9 million bicycles,估计有很多人听过这首歌,不过真得很好听,而且我很赞叹她对北京自行车的数量如此之了解,听说是她有一次去北京,看到北京有这么多自行车很赞叹而写成的这首歌,我也不知道这条消息的确凿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女性摇滚了,我觉得她们声音很性感。我只是突然想起来了,随便说说,这和Katie Melua没关系,人家唱得不是摇滚。
昨天,我拿起本和笔,坐在桌子前,内心充满了画画欲,可是在画本面前定了很久,始终不知道该画些什么,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次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些东西正在我体内流失。我很担心。
那天我突然想起来我这些年的上学经历,小学不说什么,估计我的小学里集合的大部分都是社会的底层人物,不管是不是这样,反正给我的感觉都是这样的,因为,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了班里的一个男孩,他的爸妈好像都是拾垃圾的,一年级的时候他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我觉得他很可怜,不过他自己不是很争气,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希望他过得好,希望他能让他的爸妈过上幸福的生活。我的小学虽然给我的感觉很差,不过从里面出来的很多人现在都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而且绝对不是书呆子,就我来说,我认为他们是人才,而有一些人,现在的确变成了社会的底层。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想起了这些,不过我觉得这很奇妙,很好玩。上初中的时候,我还很痛恨小学,上了高中,觉得实验中学好,复读了,觉得一中好,上了大学后,觉得以前四中那些面目可憎的认识这么得可爱,甚至以前所有的都这么可爱。
昨天作了一个梦,一个让人很惬意的梦,起码对我来说,差不多都是我喜欢的,不过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对它的印象越来越模糊了,不过我还记得有红色的木制阁楼,红色的木质地板,昏暗的灯光,奇奇怪怪的小玩意,昏暗的小巷,什么什么的,忘记了。
写这些东西,好像就是我在这里自言自语,这样很好玩,我很享受这种感觉。